所有各方都帮助妥善处理“直播养家”
最近,一个孩子的真实故事激起了成千上万人的心弦。几天前,纪录片"连线"聚焦于一位12岁的网络名人,引起了许多网民的热烈讨论和关注。白天上学,晚上唱歌,年轻时活青少年,凭借唱歌才能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直播收入远远超过家庭的月薪。因此,他比同龄人成熟得多,但他仍然只有12岁。面对压力,他说:"(我)不要哭,藏在我的心里,我不认为我在哭。
据报道,活着的青少年不仅要付房租,还要付妈妈的信用卡,"因为信用卡不会进监狱",甚至还支付他们15岁的弟弟的生活费。事实上,孩子的母亲也不容易。她拉着两个孩子一个人住,每天凌晨3点去饭店的餐厅吃早餐,补贴一家人。当青少年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时,人们很容易回想起一句老话:"贫穷家庭的孩子很早就掌管着家庭。
对于家庭来说,活着的青少年没有什么可欠的,因为他为家庭做了一些不该由这个年龄的孩子做的事。当其他孩子只需要在学校努力学习,回家休息和玩耍时,他就是学习回家后努力工作的开始,晚上网络直播就是工作时间。虽然他给了家庭更多的经济支持,但也付出了童年的休息和娱乐,这也是一种强迫的生活负担。虽然他说他不会哭,也不会"把一切都藏在心里",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压力和痛苦注定不能成为孩子成长的快乐和健康的营养。
这个家庭的确不容易,如果没有孩子的收入来直播,可能会陷入更悲惨的境地,但老实说,这种通过直播赚钱养家的"快速"模式不适合母亲和儿子,因为已经有人怀疑有违法行为。我国法律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劳动法"明确规定,"禁止雇主招募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非法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有类似的保护规定。
不仅如此,第366号国务院法令还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该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自营职业活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月5000元的罚款标准处罚每名童工"等。从严禁规定到处罚标准,体现了国家保护儿童的决心和态度。
可以肯定的是,网播是一种新的职业,但它不是"不可能的"。网络直播不仅具有个人色彩,而且具有公共性,主持人也是公众人物,未成年人直播很容易产生不良的示范效果。因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络表演、在线音像节目等提供网上直播服务的,也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格。"2016年4月,北京发布了"网络广播行业自律公约",要求所有主持人必须有真名认证,不得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持人注册渠道。
这个12岁的孩子的"活钱养家",虽然"生意"对家庭很重要,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符合规章制度,有关部门应该介入处理。当然,对于这个特殊的贫困家庭,从政府到社会,从学校到学校,也需要伸出援手,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这样他们的孩子的才能就不会丧失。从长远来看,还应该发布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使网络广播更加健康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