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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醉酒坠桥被撞身亡,家属索赔47万!

2020-08-14 09:53   来源: 互联网

与朋友们共进晚餐后,陈先生醉醺醺地穿过西城区乐坛南桥的护栏,发现一辆汽车从桥下经过。在撞伤陈先生后,他被车的底盘挤压,当场死亡。陈先生的亲属起诉了郑先生和他的车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要了逾47万元人民币。

记者近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发现,陈先生醉酒后在大路上非法行走,跨过护栏,处于危险境地,犯了严重错误,承担了全部责任,司机郑先生没有违法,也不承担正常驾驶责任。保险公司对死者家属的合理损失给予了11000元的赔偿,不承担强险的赔付责任。


去年6月6日晚,陈先生和朋友共进晚餐后乘公共汽车离开。当天晚上21点36分,在公交车站下车后,陈先生没有从立交桥上离开主路,而是走进乐坛南桥路的路肩,渐渐地很难走了。


22点08分,陈先生穿过乐坛南桥的护栏,然后掉进了桥上。与此同时,一辆黑色的汽车碰巧从桥下经过,陈先生在黑色汽车的前面着陆。公共监控录像显示,在陈先生坠落的桥和他与一辆黑色汽车的接触之间只有一秒钟。司机躲开了它,撞倒了当场死亡的陈先生。


经过调查,陈先生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51.7mg/100毫升。根据司法鉴定,陈先生在跌伤后被一辆小型汽车的底盘挤压,导致他的颅脑损伤并伴有创伤性休克和死亡。


陈先生今年50多岁,在北京当保安,有妻子和四个孩子。事发后,陈先生的亲属起诉了黑车司机郑先生和他的汽车保险公司,索要逾47万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醉酒后,在主干道上违法行走,越过护栏,以致处于危险境地,存在严重失误,陈先生从撞桥开始到与郑先生车辆接触,仅相隔1秒钟。在这样的紧急情况下,很难要求车辆驾驶人事先预见到有人会倒在桥上,并做出有效的隐蔽。因此,虽然郑先生的车辆被挤压在陈先生身上,但这一结果是撞车事件发展的结果,而陈先生也是如此。不能据此认定郑某有过错。郑先生已在第一时间对车辆采取有效制动措施,随后垫付了陈先生的急救费用。处置行为合理适当,不应追究责任。因此,法院认定死者Mr。


法院在其裁决中特别提到:


法律不仅应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和利益,而且还应保护一般社会参与者的行为自由。法院对陈先生的死亡深表遗憾,并同情原告和其他人失去亲人,但侵权责任的定义必须严格以法律和证据为依据。这起案件的根本原因在于陈先生醉酒后违反交通规则。郑先生的正常驾驶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法。郑先生由于陈先生的最后死亡而无法下达不构成侵权责任的命令,因此他有赔偿责任。


然而,虽然陈先生负有全部责任,但法院也考虑到,在大路上行走和横穿护栏的一系列异常行为是由醉酒引起的,主观上没有意图通过撞车达到自杀或自残的目的,因此,西城法院裁定,保险公司应在不承担强烈保险责任的范围内,赔偿陈先生的亲属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


鉴于这起交通事故是陈先生醉酒引发的,法院不支持他的家人所要求的精神损害。目前,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向法院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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