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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满分作文,与“阅卷组长辅导书中的作文相似”

2020-08-11 09:39   来源: 互联网

由今年浙江高考语文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引发的争议持续发酵,并从对“该不该打满分”的分歧转向对阅卷组负责人“既当阅卷组长又出书辅导高考作文写作”的质疑,所涉多方相继发声。


8月10日下午,湖北武汉市退休媒体人李未熟告诉澎湃新闻,他8日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实名举报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省写作学会副会长陈建新既担任作文阅卷组长,又编写出版高考作文辅导书、进行高考作文指导讲座等,“既做教练员又当裁判员”,“9日下午,我接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表示收到我的举报材料,已着手调查”。


澎湃新闻从接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人士处获悉,该院确实收到来自湖北、举报陈建新的邮件,并与举报者进行联系,会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了解。


2日,浙江外国语学院主管、主办的《教学月刊》微信公众号刊出一篇今年浙江省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并配发阅卷组长陈建新的点评。第一位阅卷老师给《生活在树上》打的是39分,后面两位老师都给了55分,最终作文审查组判为满分。


这篇满分作文迅速引起热议。有人赞同陈建新的评价,认为“文字表达如此学术化,不是一般高中生能做到的”;也有人认为考生是在生吞活剥地卖弄,这样的文风不值得提倡。而后,网上又曝出陈建新主编的高考作文辅导书在售,认为他“既当阅卷组长又出书”不妥。


据中国出版传媒网2019年4月26日一篇题为“浙江教育社携小鹅通打造知识服务优质案例”的报道,浙江教育出版社联合多位高考阅卷名师制作《高考作文密训课》系列付费课程,并上线至小鹅通知识付费店铺和分销市场,帮助考生灵活、有效地掌握作文应试技巧。报道显示,课程主讲人之一是陈建新。


此外,有多本陈建新主编的高考作文辅导书在各平台销售,如定价59元、2019年12月第一次印刷的《高考作文实战实训》,陈建新是两位主编之一;由陈建新主编、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修订论述类文章精选精评》2016年11月出版,定价30元;两本书均附有高考满分作文范文、点评等。同时,浙江省内多所高中官网信息显示,陈建新曾在杭州、温州、湖州等地作进行高考作文指导讲座。


“一篇高考作文该打多少分,这是阅卷组的权力,但我觉得阅卷组应该单纯一点,不能既做教练员又当裁判员,边开班出书,教人怎么写作文,边给高考作文打分。”李未熟告诉澎湃新闻,“我查了公开报道,陈建新应该担任了21年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组长,在这个领域是权威,又参与编写多本与高考作文有关的书籍,并在多所学校进行讲座,似乎将高考作文变成了生意,这不应该。”


他表示,高考有保密纪律,有的省要求阅卷老师对阅卷内容保密一年以上,相信浙江也有规定。同时,“《生活在树上》与陈建新在《高考作文实战实训》里收入的满分作文《书写自我的生活》在语气、结构上相近,应予重新审定。”


9日晚,澎湃新闻记者曾致电陈建新,询问对网曝他参与编写高考作文辅导书的看法,他回应称“这个事情我都不知道。”


澎湃新闻10日下午报道,当天上午,“三位一体升学指导”、“浙江高中语文团队”等微信公众号发布署名“浙江省写作学会”的《关于这次高考作文“满分风暴”的几点说明》。

本来是关于高考作文写作方法的一次大讨论,它可以促进中学作文教学,配合语文新课程改革,但这两天,一些网上文章改变了兴趣,有必要对陈建新先生说些假话来解释一下。据报道,有人指责陈建新先生和全分作文的作者有兴趣交流,甚至是"师生关系"。"指控可以被认为是一种虚假的指控。"参加高考作文阅读的人都知道,作文落入陈建新手中纯属偶然,试卷的整体评分完全符合程序规范。


在解释中,社会解释了出版"满分作文"及随后删除手稿的原因:为了促进浙江省高中语文教学,特别是作文教学,并为中学作文教学提供范例,"教学月刊"认为,高考结束后,学会参与高考试卷评分的教师将为教学每月提供10篇高分作文。月刊编辑部原打算在九月号上发表这篇文章。为了预热,其中一篇文章和评论于8月底在官方账户上发表,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后来,"月刊"收回了文章和评论,其余的文章和评论都不再发表了。


十号下午,协会秘书长郑雷生在接受该报电话采访时表示,上述声明是由协会发布的,此外,一些社员还向该报透露,"解释"主要是发给社长和会员的,有些成员是通过自我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的。


是否"框架"陈建新


这不取决于浙江写作学会。


陈建新与全分作者的利益交流"是一种诬陷的指责。"当他读到"解释"时,他认为浙江教育考试学院是浙江高考语文作文考试的主管机关,竟然是浙江写作学会!


浙江写作学会与陈建新的关系是什么?为什么要如此迫切地驳斥陈建新在高考作文评分中的疑虑--发表声明?


是的,就像浙江写作学院在这次高考作文"满分风暴"中所说的,这"本来是关于高考作文写作的一次大讨论。"写作社团参加这场"作文大讨论"是合法的。



然而,现在网友们在这场"大讨论"上引发了其他话题。正如浙江写作学会的一份声明所披露的那样,"有人公开指责陈建新先生和全分作者之间存在利益交换,甚至是‘师生关系’。"就像有人在互联网上问的那样,为什么陈建新能在长达21年的时间里担任重要职位、关键职位和敏感职位?


这些话题原本是舆论监督的表现,它是否真实并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的"描述",这是可以确定的。


陈建新在高考语文作文中是否遵守高考纪律,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陈建新为什么要坐21年才稳居"读书组组长"的位置;陈建新在21年里,是否依靠"大集团领导"的影响,从事与高考语文作文等违法活动有关的在线关注,如果你想回应,也应该是浙江省教育考试所,还是浙江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


高考及其成绩是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必须加以管理和监督。这个原则和原则,作为学习写作的社区组织--浙江写作学会,我不知道。


也许,那些"学写作"的人更有创意,敢于直言不讳;也许陈建新的领导有两只袖子,精神很好,也许网上的传说都是迎风而起,不过,一切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和程序去做,尤其是在评判人的时候,要经过调查和研究,才能得出结论。各部门的责任也是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


从对全分作文的写作讨论到陈建新个人"大讨论"的整个链条,浙江写作学会可能就是在这种解释中明确指出,省级写作学会与"教学月刊"的合作是由研究所成员提出的,主席批准了,并通知陈建新加入。陈建新先生并不占主导地位。"也就是说,浙江写作学会与陈建新的"组长在履行职责上没有密切关系"。


我可以从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的官方网站上看到,学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考试作风和学科建设,协助依法处理招生中的违纪违纪行为。"协调全省考试招生、教育评价宣传和舆论监督等工作。"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涉及陈建新的事情应该由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来处理呢?我相信,包括浙江省教育考试学院在内的有关部门将认真回应这一波舆论。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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